欧盟对华电动自行车作出双反再调查终裁

发布时间:2024-05-29 点击:64
2023年3月20日,欧盟委员会对中国的电动自行车发布公告(electric bicycles)捷安特电动汽车(昆山)有限公司对涉案企业进行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的肯定性终止(giant electric vehicle kunshan co. ltd.)反倾销税率为9.9%、反补贴税率为3.9%。欧盟cn涉案产品(combined nomenclature)编码为8711 60 10和ex 8711 60 90(欧盟taric编码为8711 60 90 10)。
2017年10月20日,欧盟委员会应欧洲自行车制造商协会发布公告(the european bicycle manufacturers association)对原产于中国的电动自行车进行反倾销调查,于2017年9月8日提交。2017年12月21日,欧盟委员会宣布,根据欧洲自行车制造商协会于2017年11月8日提出的申请,欧盟委员会对中国原产电动自行车进行了反补贴调查。2019年1月18日,欧盟委员会对原产于中国的电动自行车进行了反倾销和反补贴终裁。2022年7月6日,欧盟委员会宣布对原产于中国的电动自行车进行双重反复调查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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